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监管,提升环保执法效能,完善环境监管机制,拜城县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。坚持“条块结合,块为主体” 和“谁监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“全面覆盖、层层履职、网格到底、责任到人”的环境监管模式。实行分工负责、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,做到定人、定岗、定责,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全覆盖、无遗漏,形成辖区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。
以县政府、县直单位和乡(镇)政府、园区管委会、社区(村委会)为责任主体,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。建立以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,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各部门的三级管理、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。
通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,实现层层监管、时时监控,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、应急救援及时有效,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,确保环境安全。